路过了小区门牌,
羲和小区,
这个熟悉的名字,
大反派叶慕歌也住在这里。
叶慕歌是书中后半期才出现的,是叶家总裁的婚生子,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叶慕歌无心家业,他只想做一个自由自在的艺术家,去寻找他的缪斯。
而女主,就是他多年前一见钟情的缪斯。
书中,叶慕歌从国外进修回来以后,回到叶氏,看到憔悴的江若澜。
在得知这几年她的难过以后,大为震怒,
立即回到叶氏和叶随风争权,并且警告他不许伤害江若澜。
男主掌控叶氏数年,已经形成气候,但叶慕歌的天赋比男主更加可怕,不过为了衬托男主的英勇,他死了,
以一个滑稽的死法,
走在路上被婴儿车撞了,后脑勺着地,脑出血死了。
可能作者写下去也会觉得是叶慕歌赢吧。
一个天赋惊人而又深爱女主的人,和一个肆意伤害女主的渣滓。
傻子都知道选哪个。
这段期间,叶慕歌还在家中醉心绘画,
他养了一直乌龟,每天快到黄昏都会带出来溜达,
我扯着女主狂奔,马上就到黄昏了,只要能碰到叶慕歌,女主就不用嫁给那个傻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