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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迷恋上一个男人。

他很诱人。

一个没忍住,我趁他熟睡上了他的床。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为了报答,离开前我都会留下几张皱巴巴的钞票。

有点良心,但不多。

某天,就在我思考该往他身上哪个部位下手时……

他睁开眼睛,将我反压到床上。

“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呢?也不看看你在我身上弄下了多少痕迹!”

我哆嗦一下,还有点害怕。

完了,保镖的工作要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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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吸血鬼,来人类世界以前只觉得不喝血会死。

来了人类世界才发现,没钱更会死。

毕竟没钱的话,我就喝不起鸡血,作为不敢咬人的吸血鬼,鸡已经是我最好的代餐。

然而,我的老板是个抠货。

尽管他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有八块腹肌是公狗腰并且身份是总裁,但并不妨碍他是个抠货。

明明我只是个保镖,却还要像个生活助理一样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为他清理身边的莺莺燕燕,必要时哄他开心。

一份工资,两种职务,无数声草。

要不是……要不是他实在太诱人,血流动的悦耳声音我从公司楼下经过就能听到,我也不该继续待在他身边。

我每天都像个受虐狂一样痛苦地抑制发痒的尖牙和狂跳的心脏,脑子里却不加控制地幻想自己扒拉着他的脖子喝血。

“江宴,发什么呆,去给我泡杯咖啡。”

傅辞双腿交叠,闲适地往后一靠,命令我。

狗叫什么?

“好好好,没问题。”

呵呵,谁还不是上一秒妈的,下一秒好的好的。

有的人出生在罗马,有的人天生就是牛马。

前者如他,后者是我。

谁能想到,我当初来这做保镖只是为了将有一天可以咬破他的血管,尝尝他销魂的滋味。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嗯,不错。”

他喝了一口,眉眼舒展开。

爷笑了。

好喝吧?好喝就对了。

我还吐了一口口水(bushi)。

才怪,不敢的,纯属意淫。

我讨好他还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