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迷恋上一个男人。
他很诱人。
一个没忍住,我趁他熟睡上了他的床。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为了报答,离开前我都会留下几张皱巴巴的钞票。
有点良心,但不多。
某天,就在我思考该往他身上哪个部位下手时……
他睁开眼睛,将我反压到床上。
“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呢?也不看看你在我身上弄下了多少痕迹!”
我哆嗦一下,还有点害怕。
完了,保镖的工作要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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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吸血鬼,来人类世界以前只觉得不喝血会死。
来了人类世界才发现,没钱更会死。
毕竟没钱的话,我就喝不起鸡血,作为不敢咬人的吸血鬼,鸡已经是我最好的代餐。
然而,我的老板是个抠货。
尽管他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有八块腹肌是公狗腰并且身份是总裁,但并不妨碍他是个抠货。
明明我只是个保镖,却还要像个生活助理一样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为他清理身边的莺莺燕燕,必要时哄他开心。
一份工资,两种职务,无数声草。
要不是……要不是他实在太诱人,血流动的悦耳声音我从公司楼下经过就能听到,我也不该继续待在他身边。
我每天都像个受虐狂一样痛苦地抑制发痒的尖牙和狂跳的心脏,脑子里却不加控制地幻想自己扒拉着他的脖子喝血。
“江宴,发什么呆,去给我泡杯咖啡。”
傅辞双腿交叠,闲适地往后一靠,命令我。
狗叫什么?
“好好好,没问题。”
呵呵,谁还不是上一秒妈的,下一秒好的好的。
有的人出生在罗马,有的人天生就是牛马。
前者如他,后者是我。
谁能想到,我当初来这做保镖只是为了将有一天可以咬破他的血管,尝尝他销魂的滋味。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嗯,不错。”
他喝了一口,眉眼舒展开。
爷笑了。
好喝吧?好喝就对了。
我还吐了一口口水(bushi)。
才怪,不敢的,纯属意淫。
我讨好他还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