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手机,我拉开床帘,披上外套准备去吃饭。
室友张珊珊正坐在桌子前化妆,看到我的动作,开口说道。
“林棉棉,你一会儿去二食堂给我带一份麻辣烫回来,记得不放蒜和香菜。”
可我今天是想去三食堂吃红烧肉的,并不打算去二食堂。
还有,前两次帮张珊珊带饭的钱她还没给我呢。
“我......”
我迟疑了一下。
张珊珊快言快语的再次开口说道:“都是一个寝室的,你不会带个饭都不愿意带吧?”
想想如今已经是大四了,再给室友带饭的机会也不多了,我只好点头应了下来。
还不等我走出宿舍,在上铺睡觉的陈淼掀开床帘,跟着说道。
“林棉棉,反正你要去二食堂,帮我带一份那边的热干面回来,钱发你手机上了啊。”
一份也是带,两份也是带,何况陈淼钱都已经发了过来,我还有什么不带的理由。
我们的宿舍在六楼,没有电梯,每天上上下下都是一件非常锻炼人的事情。
我低着头数着台阶,不去看楼层,只数数的话,很快就到了楼底下了。
走在我前面的是两个学妹,精气神十足,正在讨论学校的新晋校草。
“听说了吗?明天的篮球赛陆神也会去耶,我一点要早早的去,抢个前排的位置,说不定还能闻到陆神在球场上挥洒的汗水味儿!”
“哇!你好色哦!”
“唉~不是我色,主要是陆神太可口了!”
陆神,原名陆天麒,是小我一届的学弟,在秦教授的公开课上,我有幸目睹过他的风姿。
确实,如同学妹所说,秀色可餐。
路过篮球场,只听一群莺莺燕燕朝气蓬勃的学妹们在大声呼喊。
“陆神!加油!”
“加油,陆神!”
“陆神,这个三分球你投进去了,我给你生猴子。”
现在的小学妹是真不矜持啊,我随着声音望去。
只见一身白色球衣的陆天麒,身材匀称,肌肉线条明显,阳光洒在他麦色的肌肤上,散发着健康与活力的气息。
他的头发修剪得干净利落,眼神中透着坚定和专注,手中拍着篮球,目光紧盯着球框,在夕阳的余晖下,整个人仿佛被度上了一圈光辉一般。
“砰!”
三分球直中靶心,球场上一片欢呼!
嗯,确实秀色可餐,比三食堂的红烧肉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