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重逢

胡伟大差点晕过去。

这事还得慢慢说,大雄是我们的高中同学,但只同班了一年。他本名叫王志远,因为每件衣服几乎都印有机器猫的图案,才有了大雄的外号。其实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当初可是一个比老胡还要胖的胖子,大家想想,那得有多胖。

去食堂吃饭,无论是饭量还是座位都要占两人份;上体育课,其他同学都要累死累活地跑操场三圈热身,他什么也不用干,因为体育老师很清楚,等大雄跑完三圈估计要放学了。和大部分胖子一样,他遭人歧视,大家拿他开玩笑就像世界杯期间拿国足开玩笑那样天经地义信手拈来。当时班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没事就拿大雄取乐的人,还有一种是懒得再拿大雄取乐的人,我、老胡、猴子是后者。

事情的转折是高一的元旦文艺晚会,老师要求每人都要表演节目。自习课上,大家很快找好伙伴,热烈地商讨着节目内容,唯独没人愿意找大雄,他周身像是有一层透明却坚硬的屏障,跟世界隔离出来。

谁也没想到刘雯雯会在这时挺身而出,那会大家觉得刘雯雯是文娱委员,有责任照顾到每一个同学。如今再看这事,我渐渐觉得刘雯雯其实并不在意这些,她当时之所以那么做,仅仅是因为在她内心深处藏着几乎偏执的正义感,从小就在爸爸家暴妈妈受苦的阴影下长大,她对不公平的理解比任何人都要深刻。平日里大家取笑大雄,刘雯雯管不着,但对于那堂自习课上大家施加在大雄身上的冷暴力,她无法坐视不理。

刘雯雯果决地走到讲台上,挥手示意大家安静:“老师说了,每个同学都要表演节目。有人愿意跟大雄一组吗?”

教室里鸦雀无声。

这种情况似乎在刘雯雯意料之中,她平静地宣布:“大雄,你跟我一起当元旦晚会的主持人吧。”

一时间教室里沸腾了,当时刘雯雯虽然不比林鹿夏那么天生丽质,但也身材姣好,不乏爱慕者。暗恋她的男同学纷纷不服,阴阳怪气地吹起了口哨,还有人开一些很恶劣的玩笑:“不是吧!他当主持人,元旦晚会要变成完蛋晚会啦!”“不行啊,舞台会塌吧。”“我看不如让他一个人表演吧,从胖子变成死胖子。”

大雄深埋着头,一言不发,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又会用惯用的缄默来拒绝这个极其珍贵的友善邀请时,就在所有人都坚信他必定会继续卑微来满足大家的优越感时,他勇敢地站起来了,腰杆从没挺得那么直。他声音洪亮,仿佛等候了千年:“我愿意!”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那声“我愿意”后来变成了大雄身上的另一个槽点,被那些自以为幽默其实低劣的男同学在各种场合用造作的声音模仿。

可当时,这三个字扎扎实实地感动了我,并让我对大雄刮目相看。我以前瞧不起他并不是因为他胖,而是他自甘软弱,叫人怒其不争。但那天我忽然觉得,他或许并非软弱,他只是太孤独了,没有朋友的人,就算抗争了又有何意义?

大雄最终没能当上主持人,考虑到元旦晚会也是形象工程,男主持人班主任钦点了陈柏言。大熊则跟我们几个合演了一出小品,内容是一个忧愁的胖子进了一个减肥机构然后被各种忽悠的故事,当时还拿了全校二等奖。

原本大雄可以跟我们六人成为好朋友的,可惜第二学期他就转走了。后来我才听说他转学去英国了,而其实他家里非常有钱,有钱到只要父母愿意,能把整所高中买下来给他儿子玩,总之,后来我们失去了联系。

整整十年,这场久别重逢还真是名副其实。

好了,再让咱们看看今时今日的大雄,身材偏瘦、文质彬彬、衣冠禽兽……不,是衣冠楚楚,这哪里还是大雄啊,这充其量也就大雄的一条腿吧。我差点没忍住高歌一曲: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不不不不不……不可能!”老胡受到史无前例的打击,“你到底是谁?我不认识你!你对大雄做了什么,你是不是贪图他家的钱财所以把他暗杀了然后冒充他活着……”

“伟哥,真的是我,张志远呀。”因为胖,大雄讲话时老比别人慢一拍,如今瘦下来了这点还是没变。

“你不是转学去英国了吗?怎么临时换航班飞韩国了啊?”老胡快哭了。

“是去的英国,那边的东西太难吃了,就瘦了。”大雄腼腆地笑着解释,“所以啊,实在忍受不了,读完研就回来了,现在在市医院当副院长。”

“什么?市医院!副院长!”我激动得要跪下了,心想这下有救了,曾经的“跟屁虫”现在都是副院长了,蔚蓝实习转正不是分分钟的事吗?还用得着看那个彭达的脸色?

“其实也就是个挂名啦,我爸跟院长是好朋友。”大雄十分谦虚,“我主要是搞学术研究的,乙肝那一块。”

“谦虚个鬼啊,你现在都是海龟了,减肥也成功了,高富帅懂不懂?要自信点!”刘雯雯一巴掌拍在大雄的背上,把他有点弯的背打直了。

“雯姐,你就别笑我了。”大雄红着脸,笨拙地憨笑。一恍惚,时光倒流,大雄好像还是那个卑躬屈膝的小跟班,任咱们颐指气使随叫随到。而刘雯雯,也还是昔日那个直爽热情且超有正义感的文娱委员,有点任性有点倔强,表面上虚张声势,内心敏感又脆弱,经常扑到林鹿夏怀里哭得梨花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