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是这样。我不觉得他欺骗我,也没觉得他有钱不好。对我而言这些都无所谓。他是独生子,我们在一起没多久,他父母就催他回美国接手家业,他要带我一起走,我不想去。他让我等他,我说好。可说来也奇怪,他走后不到半年我就发现自己快要忘记他了,忘记他的声音,他的模样,他的气味,所有这些我都忘了。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并不爱他,我只是接纳了他对我的好,所以失去时我并不痛苦,就连舍不得的感觉都很少。”
“这么绝情?”我讪笑。
“有时我也会努力回想当初自己答应他的那一瞬间,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冲动,毕竟这么好的男人很难找了,可偏偏我越强迫自己就越是适得其反。”她有些沮丧地垂下眼睛,轻轻摇摆着手中的果汁杯,“现在我才知道,我当时喜欢上的仅仅是自我催眠的一瞬间,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那一瞬过了也就不喜欢了。所以当晚我跟他发了一封分手的邮件,然后我心情很不好,主要是被自己的挫败感给打击到了。”
她还是忍不住又点上了一根烟,不忘朝服务员投过去第二个抱歉的笑容,随后她恍然大悟,“妈的,跟你说完这些,我才发觉原来我是这么自私的一个人。”
“人都是自私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安慰。
“小时候的课本上可不是这么教我的,我一直以为自私是错的。”
“是有些可耻,但并没错。”我很笃定地说出这句话,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随即我突然想到什么,“为什么我觉得你那位前男友跟林森有些像。”
“是的,但是林森比他更安静,更优雅,更缥缈不定,最关键的是……”她露出坦诚地笑,“更帅。简直就是他的改良版。”
“所以你现在喜欢他咯?”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可能过几天又不喜欢了。我确实对他有好感,准确说是亲切感。”简凝努力思考了一下,“有时,我会感觉我跟他才是真正的同类。同类,懂吗?就是我觉得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一样的,或者说,我们想要的东西是一样的。”
她并不在意我的反应,也没想过要听我的发言,她今天的话格外多,但我一点也不烦,如果可以我真想就这样听她一直漫无边际地说下去。
“不说这些了,我今晚是想跟你谈下我妹妹的。”她不给我回味的时间,话题又跳跃到了陆笙南,“你可能不知道,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充当着保护她的角色。我太清楚她了,她跟我不一样,从小就是个善良得过分的孩子,每次受了欺负就知道哭,有时候别人还没来道歉,她就先原谅了对方,她身上有一种纵容别人得寸进尺的特质,迟早会吃大亏。所以每次都只能是我来做恶人,任何事情我都要替她出头,替她争取。果然后来她就认识了你,可惜认识你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她身边了,我要是当时还在,我一定会阻止你们相爱。就像我现在阻止你们见面一样。”
我低头苦笑,再次看她时充满了感激,“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些,但还是谢谢你,我心里舒坦多了。”
“不客气,我得消失一段时间,所以在这之前,觉得有必要给你个交代。”
“离开?”我没反应过来。
“嗯,咖啡馆会停业,手机也关机,得离开一段时间。至于我妹妹,我只能说,时机成熟了她自然会来见你。”
“你要去哪?”
“我不是故意要把事情弄得很神秘,但我确实不想告诉你。总之,在这之前,你不用徒劳去找她了,你找不到的。”
“简凝,不瞒你说,其实我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迫切地想见她了,这些日子里,我想通了不少。”我没撒谎,不知何时,我已经接受了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不清不楚。
“为什么?”她反而来了兴趣,“你应该恨死我才对呀,是我一直横挡在你们之间。”
“因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意味深长地念出这句话。
“哈,你也读村上春树?”
“偶尔看看。”
她迷离的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明显有点意外,“我有点理解笙南为什么会喜欢你了,你也不是看上去的那么肤浅嘛。”
“现在要爱上我还来得及。”我故意贫嘴。
“少蹬鼻子上脸。”窗外的雨变小了,她起身利索地穿回大衣,拿上包,又整理了下弄乱的长发,“时间不早了,再见。”
“简凝。”我喊住她,想着应该来两声温柔的告别,最终却只是点点头:“一切平安。”
她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你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