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你看,我多自私啊

傅林森说:保持冷静,好好活着,你跟苏荷可能还有机会见面,也可能永远没有。无论如何,你要等。

那晚之后,这句话成为我身上的一道永不愈合的伤口。它让我持续疼痛,保持清醒,钢筋铁骨,绝不倒下。

我照常回到公司,努力融入工作环境,假装一切都欣欣向荣充满干劲。

我每天朝九晚五,和所有同事亲切地打招呼,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一起抱怨楼下的外卖越来越难吃,一起加班时边喝速溶咖啡边泡面。哦,对了,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因为突发状况而加班,最好是忙得天昏地暗回到家就能倒头睡。

值得欣慰的是,年叔跟老王两个老校友可谓相逢恨晚,大有好基友抱团走的趁势。两个男人自从有了前两次的愉快会面,之后无论是工作接洽还是私下生活的邀约都变得紧密频繁,相信两个团队公开合作只是时间问题。

我的五月份,也是公司的五月份,就在匆忙奔赶绝不回头中结束了,随之而来的是声势浩大的六月。连续的阴雨天在某个大清早突然被晴空万里所取代,宣告夏天彻底降临。一直以来,星城几乎是没有春天和秋天的,而我早已经从抱怨变为习惯。还能有什么不习惯呢?算一算,我来星城都有五年了。

深切地意识到这点,是在六一儿童节的上午。芳姐自从上次与我那一番交心的倾谈后,彼此关系拉近不少。她不再摆出长辈架子,她变得更像一个体贴知心且不会多问的大姐姐,总是无微不至地关心我这个郁郁寡欢的弟弟,一有什么折腾的事都爱叫上我,就怕我一个人待着胡思乱想。

我坐在游乐园的白色长木椅上,左手拿着一个灰太狼的氢气球,右手拿着一串在骄阳下渐渐走形的棉花糖。这些都是苏姐的儿子贝贝逛公园时沿途缴获的战利品,这会他正在妈妈的监护下玩海盗船,稚嫩的尖叫声飘散在风中,隐约能吹到我耳边。

小乔在一旁笑得特别开心,傅林森也气定神闲地眯起眼,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悠闲假日。是的,他们也在。最近他们总是像两个保镖一样一左一右陪同着我,就算我精神萎靡眼神呆滞无心聊天也没关系,他们会自动隔着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对年轻父母正带着他们的大龄弱智儿童在共享天伦之乐。

在他们两个没营养的聊天声中,往事纷至沓来。我记得五年前的这个时候,自己正坐着长途车来到星城。那是我第一次单独一人前往大城市,这跟坐在学校旅游车上或者跟随父母出行截然不同。那时的自己什么都不需要考虑,星城只是一座漂亮繁华的大城市,可当我独自面对时,它却变成了一座随时将我吞噬的冷漠迷宫。

我像所有乡巴佬一样,经历过了刚来大城市的各种挫折。在火车站附近的商店买矿泉水时被调换了一张100块的假钱;开口问路时因为口音太重的普通话而遭人嘲笑;坐公交车时不会看站而坐反了方向。意识到自己坐错车时已经晚上十点,我打电话给白鸟公司的招生负责人,那边是一个娇嗔却特别不耐烦的女声:“哎呀,你怎么跑那么远去啦?现在都没车啦,出租车好贵的要两三百,你要不认路他们还会黑你。这样吧,你先找地方休息一晚,明天再搭地铁过来,我把路线编短信发给你。”

当晚我没有找酒店,我对那种以人为单位隔成一间间牢房的大楼房感到没由来地害怕,我跑去游乐园的长椅上干巴巴地坐了一晚,可能就是在此刻我坐着的这张长椅上也不一定。因为我清楚记得,五年前的那晚我一抬头就能看到那艘巨大的海盗船像钟摆一样停在半空中,还有更远处一点的天边的月亮。也是那一次,我才意识到月亮是有感情的,它像无处不在的旁观者,它慈悲为怀,它唉声叹气,却又对每一个可怜人的遭遇无动于衷。那一整夜,陪伴着我的,只有寂静、孤独和蚊虫的叮咬。

我从来没有跟谁说起过这段往事,我不知从何说起。所以傅林森也无从知道,为什么一个月后当我撞见流浪在街头的他时,会一心软就请他吃了三碗牛肉面,还把他接回了寝室,我只是看到了我自己。如今想来,那应该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正确的感情用事。

我曾以为,朋友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人际关系,在你想起时可以打个电话,约出来吃个饭,再往深点走,也无非是生活失意时一起醉场酒,瞎闹腾一番后大家再拍拍屁股各自走人,消费的不过是廉价的热闹,买单的却是内心更大的空虚。

可傅林森却让我意识到,真正的朋友是一种相濡以沫的羁绊。

我们认识之后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经意地就把他纳入了自己的生活规划,而他也全盘接受。尽管他并不会说一些振奋人心的豪言壮语,也不会在我难过时说戳心戳肺的安慰话。他做得最多的,仅仅是像个兄长一样安静地陪伴着我。但只要他在身旁,一切都会变得特别安全,特别有力量。偶然某一天他不在,我还会感到没由来的落寞。

总之托他的福,漂泊,不再是一把可怕的利刃。

两年后,我们脱离了白鸟公司。这原本也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是我幼稚的自尊和可笑的清高,才把傅林森和秦大义拉下了水。

不可思议的是,我之前居然从没为此感到过愧疚。我以为他们是自愿跟我一起走的,却没细想过,那时就算他们不跟我一起走,也可以在白鸟待得很好。他们把我当朋友,为我两肋插刀;而我,不但从不为他们挨刀,连感激的心都没有。

我们就这么辞职,都没钱,离开公司后住进了一间只有三张木板床的毛坯房。地上永远铺着一层灰,与其我们还扫一扫,但后来发现,无论扫了多少次灰尘只是越积越多。后来大家索性不管了,比起大动干戈地改善一个根本改善不了的毛坯房卫生,还不如去夜宵店多端些盘子赚几包烟钱。

那艰苦的小半年里,老王曾打来电话找我们回去,由于可笑的自尊心作祟,我都没让他们俩知道这件事,就直接代表我们三人拒绝了。你看,我多自私啊。自私到我都不觉得我这么做有什么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