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下定决心迁坟

李鸿烟思考了一番之后,下定决心。

“既然如此,那就迁坟,这一切还得劳烦叶大师了。”

他权和利弊一番决定,还是选择迁坟这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倘若不迁坟就时时要遭受白虎的冲击,虽然有麒麟头镇压,但是这个办法却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为了自己家人的生命安全以及后代,还是选择一劳永逸的办法吧。

“如今并未迁坟,也未曾找到风水宝地,还是需要买来两座麒麟,摆放此处用来镇压白虎,先克制住白虎,才能确保不会发生新的意外。”

叶欢随后又说了一句。

叶欢又再一次来到墓地前,将坟头一棵格外翠绿的草拔了下来递给了李鸿烟。

李鸿烟将草收了下来,一脸不解的看着叶欢。

叶欢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是怎么回事,立马解释道:

“这是用来解除令千金背后砂斑的,只需要将此草用冷水煮沸服下,即可消除砂斑。”

“这草还能用来治病?那大概多久能消除?”

李鸿烟一脸惊讶,他没想到,一株草就可以将女儿背后的砂斑消除。

“是的,令千金身上的问题原本就是这祖坟引起的,这草又是长在祖坟之上,所有阴气汇集此处,正是良药。”

“大概几个小时之后可以消除砂斑恢复如初。”

叶欢再一次解释道。

这种类似的事情在古代是经常发生的,对于精通风水的叶欢来说不足为奇。

但是,对于平常人家确是觉得十分新奇的。

将这一件事商量好对策之后,一行人便原路返回,下山去了。

李鸿烟作为一县之下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自然是不能长期呆在这里的。

黄秘书于司机也是要跟随县长左右,也不能长期呆在这里。

只有叶欢,他不得不呆在这里,因为他要在这里寻找一块分水宝地。

秦力同与叶欢一样,因为他将购买麒麟的事情揽了下来,自然是要做好的。

“叶大师,我就将这一切托付给你了,等这件事情过去之后,我必有重谢。”

李鸿烟在上车之前从自己随身的公文包里面掏出一个厚重的信封。

随后便将这信封很是诚恳的递给了叶欢。

叶欢看到这么厚重的信封也明白什么并没有拒绝,而是转手将信封装入内侧口袋。

“这么重,少说也有一两万吧。”

看着一行人离去的身影,叶欢暗自感慨。

不愧是达官贵人,出手就是阔绰。

这会儿也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古代的风水师怎么有钱,完全是达官贵人的座上之宾啊。

不过收钱的时候叶欢没有一丝的犹豫,收的也是心安理得。

倘若这县长没有自己的指点,估计现在都不知道到哪里哭去了。

区区这点钱算不了什么。

“叶大师,我已经将你今晚住的地方安排好了,就住在山上的农家乐里吧,等明天我们就将麒麟送去山上。”

秦力同出来的时候,只看到叶欢还在原地,看着远处出神。

在中途的时候,秦力同就离开了,正好回避了县长塞钱给叶欢。

不得不说,当官的很都很聪明,毕竟,识时务者为俊杰。

趁着这个空隙,他连忙联系了一个石材老板,以美化农家乐的名义送来两头麒麟雕像。

作为罗同山的主任,他可是没少跟石材老板打交道的。

对方也很乐意的答应,表示明早必将麒麟雕像送到罗同山。

“那就麻烦秦主任了。”

叶欢谦虚的说道。

“客气了,那我们这就去往住宿的地方吧。”

说完,秦力同将叶欢迎上车,驱车前往住宿地点。

下山的时候天色本就已晚,到达住宿地点的时候,正好是到了吃晚饭的点。

两人吃完晚饭之后,秦力同提议在农家乐的温泉放松一番。

不过累了一天的叶欢可没有心思去泡温泉,他现在只想回到床上好好的睡一觉。

叶欢挽拒秦力同之后便回房间休息去了。

累了一天的叶欢倒头就睡,一夜无梦。

清晨,一道虫鸣的鸣叫声将叶欢从睡梦中唤醒。

叶欢没有赖床的习惯,醒来之后起身洗漱,便下楼吃早饭去了。

一天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早饭了,早饭吃饱了,干活都精神。

刚走到食堂,迎面而来的便是一男一女正坐在不远处的位置上吃早饭。

叶欢暗中感叹,为什么这世界总是让自己遇到自己不想见到的人呢?

难道这二人也住在此地?

叶欢直径走进去,当做没看见姐弟二人。

“哎,老姐,快看,那是你中意的那个家伙!”

刚好抬头的顾鑫宇便看到前方的叶欢,一只手揪着顾欣怡的衣服,示意她。

“醒不醒我揍你,什么中意的,你再说一句,就将你踢回去!”

顾欣怡教训完弟弟,转身看去,确实是他。

她面带微笑,用手示意,说道:

“好巧啊,叶先生,我们又相见了。”

“呵呵,确实巧的。”

所谓别人都面带微笑打招呼了,自己自然是不能当没看见的。

只能马虎一些,打个哈哈就好。

随后,叶欢便打算离开。

他对这两姐弟并没有好的印象,况且这位女子还调查过他,怎能让他有好的印象呢?

“叶先生来到这里也是吃早餐的?既然如此不妨一起?”

就在叶欢打算离开的时候,顾欣怡发出邀请,顺便让出一个位置。

其实,叶欢心里并不想和他们一起吃早饭。

但是,别人都邀请了,还让出位置,根本没有留给他拒绝的余地。

“既然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打扰了。”

叶欢心中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

随后,叶欢便坐着顾欣怡坐过的位置,一坐下去,顿时一股热气涌上,让叶欢坐立不安。

叶欢脸上淡定的表情当中带着一丝的尴尬,不过很快,转瞬即逝。

跟服务员招手点餐:

“服务员,来一碗馄饨!”

“馄饨,这是啥玩意?”

顾鑫宇越看叶欢越觉得不顺眼,小心嘀咕一声。

不过,叶欢倒是很大度,当作没听到他的抱怨。

你这公子哥怎么会吃过这玩意,真是的,早餐吃一碗热乎的馄饨才是吃早餐的精华。

混沌皮薄馅多,一口下去,绝了,这东西只有本地人才吃过,其他人见都没见过。

尤其是到了冬天,一碗馄饨下肚,别提多开心了,还有那一碗热汤,更是觉得浑身暖呼呼的,一天都不觉冷。

这就是馄饨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