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说的含糊,但是这个逻辑听起来倒是没什么问题,当然,这中间肯定还是瞒着一些东西的,比如她想要找的东西,以及柴房里的那个未知的“人”。
不过我也不拆穿她。
眼下我需要七个人帮我解阵,她正好可以作为其中一个人选,那整个过程只要和她互惠互利就行,其他的没必要参手。
不过让我有些头疼的是,要怎么合理的提出来,她才会帮我,且不会起疑,不会中途逃跑。
我心里思索了一下,然而没成想,即使是这刚刚被我威胁,我打她主意的时候,李晴晴竟然也在打我的主意。
她小心翼翼的问我,“请问前辈,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只要您和神印山没什么关系,不让我做猪狗不如的事,我甘愿鞍前马后。”
我嗤笑道,“就你这点实力还鞍前马后?”
李晴晴脸上一红,知道自己实力不济,有些羞愧,但是她这个人到底还是有些聪明的,竟然说道,“前辈一个高人能来这儿小店做员工,想来是为了某个目的,且不愿意透露自己的行踪,我虽然实力差,但是能帮前辈跑跑腿,”
她往我脸上看了看,见我没什么表情,继续说道,“正好我这边麻烦也大,眼下神印山和向峰阳都找上了门,我实在没辙,原本我是准备用失忆符消除前辈的这段记忆,然后自己跑路的,不过现在要是有前辈在旁,那我就不用跑了,我还能帮前辈办事,一举两得。”
她这话其实正中我的下怀,但是为了让她不起疑,我还是说道,“你这算计可真厉害,要是我不和你合作呢?”
李晴晴为难的摆了摆手,“那我还是跑路得了,前辈这么厉害,想来要找人跑腿也要找实力强的。”
哼,不是想找东西吗,怎么可能轻易会跑路?
我顺水推舟,“行了,我答应你了,我帮你解决他们的问题,你帮我跑腿。”
李晴晴忙笑起来,“多谢前辈!”
我和李晴晴友善的达成了一致,之后,她带着我将整个店铺转了一圈。
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店里面前段时间新招的几个员工又辞职了,老板娘看我下来,生怕我也不敢待,忙将辞职的员工送了出去,然后让李晴晴带我去宿舍。
现在整个店铺目前加上我也仅仅四个员工,我和李晴晴住宿,另有一个女大姐,因为命案的事,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住,还有一个男员工,大三学生,平时住校。
当天晚上,老板和老板娘住在三楼房间,我和李晴晴各自一间住在一楼的员工宿舍。
凌晨一点,四处安静下来。
正在打坐修炼的我难得准备睡一觉,没想到还没躺下,就听到了外面的声音。
咯吱——
是门被打开的声音。
我察觉到不对劲,一个咕噜起身,跳下了床。
揭开窗户的窗帘往外瞧,到处黑咕噜咚的,什么都看不见。
我干脆直接恢复魂魄状态,出了门,直接去了对面李晴晴的宿舍。
她今晚似乎预料到了危险,一夜都没有睡,衣服穿的完完整整的,坐在穿边,手里紧紧的攥着几张符纸。
于此同时,四周的墙壁上也被她贴了符纸,似乎是防止人随便进来。
可是这几张符恰恰防的了人,防得了鬼魂,却防不了生魂。
我悄悄的进了房间,钻进了抑魂镜内,藏在柜子上。
很快,又一声咯吱声响起。
声音不大,但是对于我们这种有法力的人来说,这声音已经足够被惊醒了。
咦,怎么感觉不像是一拨人?
难不成神印山和向峰阳这两个都来了?
李晴晴似乎也感觉到了不对劲,在地上晃了半天,一咬牙,直接将一个符纸塞进口里生吞了下去。
这种生吞符纸的方式我从没用过,很小的时候我被我师傅用生米养大,呼吸和鬼一模一样,不会惊动任何鬼魂,这玩意对我没用,可这个方法我师傅曾提起过,说普通人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生吞符纸,用来暂时隐匿气息。
这种用完后身体会虚弱一阵,要养好几天才会好,所以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用符纸贴身的办法隐匿气息,虽然有几率符纸会掉,但是没有副作用。
看来李晴晴感觉到了危险。
吞完符,她整个人的气息弱了很多,然后她直接躲到了行李箱背后。
李晴晴个子小,一米五不到一米六,很小巧,蹲在行李箱背后,正好能被挡住。
隐匿了气息,空气陡然安静下来,仔细听,甚至还能听到外面商业大街来来回回的车辆声,以及三楼老板和老板娘吵吵闹闹的声音。
我躲在抑魂镜内,时刻关注着李晴晴。
很快,外面又有了动静。
这次是脚步声。
声音极细,一点一点,从大门,到一楼休息室,到走廊,再到宿舍区,慢慢在靠近。
走到员工宿舍区的时候,大概是看到了房间上标的员工宿舍字样,脚步声停住了。
是了,无论是神印山还是向峰阳,两人都不知道李晴晴具体的居住房间号。
看来他会一间一间找,幸运的是,李晴晴住的这个房间,是女生员工宿舍楼最里面的一间。
然而,脚步声慢慢响起,竟然没有去女生宿舍的第一间开始找,而是直接来到了后面,从后往前找。
李晴晴手里死死的捏着符咒,整个人开始发抖,她知道自己打不过,唯一的做法就是让我救援。
她颤抖着,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伸出手将床边的固定电话拿了下来,然后拨通了一个号码。
叮铃铃铃——
一楼前台的电话突然在这安静的夜晚响起。
随后,她又一连拨通了好几个,各个房间的固定电话挨个响起。
“靠!”
门口有人暗骂了一声,脚步稍微慌乱了起来。
我怕这人慌不择路直接进这个房间和李晴晴撞上,正准备从抑魂镜里出来,突然后背出现了一个诡异的声音。
他说,“哈哈,原来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