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大仙脸上那满是惊恐的表情我就知道现在我的背后肯定有什么东西,但我没回头。
“行了,走了。”
张大仙松了口气,冲我摆摆手。
我也是不由得长出一口气,问刚才在我身后的那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你最好别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张大仙只是趁着脸说了这么一句,多余的也没说。
其实不用多问我也知道当时出现在我身后的肯定是个鬼,至于是什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接下来张大仙就开始用他们茅山独门的方法来探鬼,他的方式和我们赊刀人的不同,他是直接拿出了一个玻璃瓶子还有一根绳子,瓶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黑乎乎的。
他把瓶子悬挂在距离地面几公分的位置,走一会儿停下来弹一下手里的绳子,好像是通过绳子上的动静来感受灵魂的痕迹。
整个过程我都没啃声,一直等着张大仙说话,持续了大约能有半小时的时间,张大仙在一堆乱石的后面停了下来。
“找到了,就是在这里。”张大仙用力的跺了跺脚,指了指脚下的位置。
我走过去仔细端详,这个位置要说是个坟头的话还真能看出点形状来,有点像是年久失修的那种土坟,上面长满了杂草。
我蹲下来扒开杂草仔细一看,果然就发现这里的土很新,明显是被人翻动过。
“这里的土一定是被人动过的,而且百分之百就是那王大庆。”张大仙十分笃定的说。
其实这样的坟地我之前也见过很多,没有墓碑,没有专门的布置过,甚至连祭拜的后人都没有,只是人死了之后随便找个地方挖个坑给埋了,随意的用泥土给弄一个三角的形状,这就是个坟。
有些比较穷的甚至连棺材都买不起,就随意用一个凉席给卷起来扔土坑里完事。
而这样的坟墓少说都有上百年的历史了,那个年代,人命又能算什么?
感叹完之后,我指了指那个位置:“那就别磨叽了,赶紧挖吧。”
可张大仙却没动弹,苦笑着说:“那女人现在就在咱们身上呢,我们这么挖她的骨头,是不是有点冒险了?万一她跟我们急眼怎么办?”
我笑了笑,“放心吧,挖,我保证没事。”
虽然话是这么说,可实际上我心里也忐忑,我甚至怀疑这是王大庆给我们设的一个局,就等我们往里跳呢。
张大仙也没再多说,就在附近找了两块比较尖锐的石头开始挖了起来。
说实话,我个人是比较反感去挖别人坟墓的,尤其是来挖一个这么可怜的人。
等到我们彻底挖开之后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坑里面的情况却让我和张大仙都皱起了眉头。
坟坑里面根本就没有棺材,只有一个破席,已经烂的不成样子。
张大仙跳到了坑里面用手机照亮,那女人的头盖骨已经没了盖子,尸骨十分杂乱,所以我们根本无法确定这人的尸骨是否完整。
我和张大仙捏着鼻子在里面找了许久才找到了一块看着像是头盖骨的骨头,就在我们拿起这块头盖骨的瞬间,我们两个人都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明显觉得背后阴风四起。
我下意识的看向了四周,沉声道:“抓点紧,看来那女人已经来了。”
拿着那块头盖骨凑近了一看,果然看到上面用胭脂画着一些符文。
那颜色就跟我们从槐树下面挖出来那个盒子里的一样,都是红色的胭脂。
瞬间,一股子寒气从我的后脊梁窜了上来,我的脑海之中不由得浮现出这样的一幅画面……
在一个夜黑人静四下无人的夜晚,王大庆叼着烟拿着铁锨上了山,挖了许久终于挖出了那具骸骨,用准备好的胭脂在这骸骨头盖骨的位置上画了符咒,又带走了这女人的指甲盖涂抹上了胭脂。最后,把指甲盖放在了木匣子里,埋在了老槐树下。
这一切并不是我的无端臆想,因为当时我们找到的那个木匣子里就有这女人的指甲盖。
“这龟孙子,那指甲盖是硬生生从尸体上给拔下来的,畜生!”张大仙恶狠狠的吐了口唾沫。
也许有人要问了,这尸骨都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手指甲难道不会自然脱落吗?
其实在一个完全密闭的空间里只要隔绝了氧气,尸体甚至不会腐烂,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马王堆女尸的形象。
而且指甲盖这玩意跟肉不一样,肉可以腐烂的一点不剩,但是指甲盖哪怕是过了百年也不会腐烂,甚至比骨头保存的更好。
“等等,你看那是什么……”这时,张大仙像是发现了什么,指着尸骨旁边。
我定睛一看,隐约的能看到一个四四方方的角,应该是个盒子。
挖出来一看,果然是个木匣子。
我和张大仙对视了一眼,缓缓打开了木匣子。
盒子里放着三样东西,一对玉镯子,一个干瘪的好像是鸡爪子的东西,还有一个手帕。
手帕上用红色的丝线绣着一行字:“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
这手帕应该是个老物件,最起码也是明清时期的东西,那对玉镯子也是个古物,估计都是那女人的陪葬品。
看来这女人也是个苦命之人,一个为情而死的怨妇。
我并没有把这些东西给放回去,因为那女人不管怎么说也折磨了我们这么长时间,回头我把这玉镯子给卖掉,说不定还能发笔横财。
至于那鸡爪子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我也不懂,不知道是不是那时候的风俗。
大致的猜测了一下,这手帕用红色的丝线写上这么一句情诗目的是为了勾起这女人的怨念,而鸡爪子应该是用来增加女人的怨气,让她变得更凶。
张大仙打开了背包从里面抽出一张符咒,嘴里面叽叽喳喳的念叨了一阵子,用打火机点燃之后放在了木匣子里,又把木匣子原原本本的放回了原位。
紧接着我们就七手八脚的把这个坟坑草草掩埋,至于那女人的骸骨我们并没有带回去,而是留在了这里。
反正位置我们记得,以后再找也不难,留着说不定日后还有大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