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了,这是事实。死亡原因:自杀。当然这是公安局下的结论,我并不这样认为。尽管在这之前,我自杀过两次,都是东子把我强行拎了回来,我是这样对东子说的,既然我们不能相爱,就让我死掉吧,为什么你还要把我拎回来呢?
东子每次都这样对我说:我舍不得你死去。
我笑了,为爱情的存在。我读过渡边淳一的《失乐园》。每次读到凛子对久木提到死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打寒噤。但又觉得凛子的想法也不错,为此我有些羡慕凛子。她至少有位愿意和她一起去死的男人,在最快乐,最激情的时候。东子不行,即便我那么爱他,也不能当作我为之辩护的理由。东子不属于那种浪漫得敢于胡作非为的男人;东子也不属于那种有勇气,可以不管不顾,能够一往无前的男人。
但我就是喜欢他,出了奇的喜欢。这叫什么?叫冤家还是报应?不是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吗?不是说上帝想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使之疯狂的吗?我们,至少是我有时是疯狂的。
我的父母亲,哥哥,嫂嫂还有姐姐都从遥远的内蒙古赶到了武汉,可他们的表现令我大失所望。我原本会以为他们中至少有一位会为我的死而大恸,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他们好像是在参加一个不相干的人的死亡仪式。公安局的人冲着我的亲人们问:“你们谁来签字?”时,他们都站在那,呆若木鸡。
芮儿来了,芮儿走近了我,看着经过稍许整理后,看上去不再那么不堪入目的我的尸体说:“她不会以这种方式死掉。”芮儿伸手去摸我,从上到下。我一直喜欢被芮儿这样抚摸,我们只要在一起,每到夜里睡在一张床上睡着前,她就会这样反复在我身上摸索,好像是在探索什么。但现在我感觉不到她那双柔若无骨的手的温度,那是我的尸体,没有了感觉。我的灵魂变成了鬼,正在一旁观看者人们折腾它。它没了东子常说的那种温润,那种绸缎样的滑腻。除了芮儿,我的亲人们没有一个人敢走近我,更别说敢芮儿这样抚摸我。芮儿一寸一寸摸遍我的每一处。我看见她已是泪流满面,她喃喃自语:“是她,是欣儿。就是欣儿。”
最后我的父亲在在公安局认尸报告单上,签上了名字,他很认真,和他每一次需要签字的时候一样认真。在我记忆里,很少看到父亲签字画押,偶尔看到一次,他的表情都是这样认真,神色凝重,显得无比虔诚。我永远也不理解,签字有什么神圣的内涵?不过当你为自己的女儿,在这一的东西上签下这样的字时,或许本就该显得虔诚。我看到父亲眼里的迷茫和深深的痛苦,我无法否认父亲对我的爱,他是一个不善表达的人,一个懦弱,早早就没磨去了生命的锐气的男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大多数时间是在沉默中度过的;就和现在目睹亲生女儿的尸体时一样,而他的手,他的嘴角,以至于他的全身都在颤抖;他压抑着这种难以忍受的颤抖。我的父亲,一位一生都在目睹自己的不幸的男人,斑白的一幅头颅低垂着。还有我母亲,我母亲站在父亲的身后,她一直在悄声地哭泣,从见到我的那一刻起就在。这个曾经美丽的女人,养育了我,又看着我变成一具毫无知觉的尸体。这无法说不残酷,我以为我能理解她的感受,其实这不对!你没做过母亲,你就根本无法理解一位母亲的感受。对不起,我可怜的父母,我也没有办法。你们既然无数次原谅过我的任性和胡为,那就最后再原谅一次你们的女儿好了。